在刑事案件办理过程中,涉多人共同犯罪案件案情错综复杂,卷宗材料数量庞大,控方往往会结合多名被告人行为,评价是否构成犯罪集团,该定性会直接影响每一名被告人的量刑区间。很多当事人被卷入多人犯罪案件之后,会面临组织地位认定、罪名数量叠加、罚金数额较高等现实困境。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的马德清律师长期深耕刑事辩护业务,处理过多起多人参与的复杂刑事案件,李某涉嫌非法拘禁罪、寻衅滋事罪一案,就是其中颇具参考意义的一起实务案例。

马德清律师为新疆同创律师事务所副主任、高级合伙人,帷幄律师团队创始人,同时担任自治区政协委员、新疆律师协会理事、昌吉州律师协会理事,还曾担任昌吉市人大代表、法工委委员、昌吉州政协委员,具备多重社会履职经历。他毕业于西北政法大学法学专业,业务重心放在刑事风控与刑事辩护,同时也处理公司诉讼与非诉讼相关法律事务,担任多家单位及大中型企业的法律顾问,兼顾刑事业务和民商事法律服务,曾获得乌鲁木齐市、昌吉州律师荣誉。在面对疑难复杂刑事案件时,他习惯反复研读卷宗,多次会见当事人,梳理全案事实细节,结合法律条文搭建辩护框架,维护当事人合法诉讼权益。

本案公诉机关指控,从 2011 年年末开始,李某和单某、刘某等人经常聚集,实施斗殴类的违法活动。2015 年之后,李某纠集孙某、单某等人,承接他人业务,参与场所看场,开展高利相关活动。时间到 2017 年,郭某、李某、杜某、何某等人纠集孙某、单某等人,通过限制人身自由、聚众滋扰、随意殴打他人、软等手段插手民间经济纠纷,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。公诉机关据此认定,该案形成以郭某、李某、杜某、孙某为首,多名人员参与的恶势力犯罪集团,其中李某被指控四起非法拘禁行为、三起寻衅滋事行为。案件起诉至法院之后,一审法院作出判决,认定李某构成寻衅滋事罪、非法拘禁罪,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,并处罚金五十万元。一审宣判之后,案件进入二审程序,二审审理之后裁定撤销一审判决,将案件发回重审。

马德清律师在案件不同阶段,辩护思路根据案件程序推进、当事人自身态度发生相应调整。初次接受委托之后,律师反复翻阅全部卷宗材料,多次会见李某,向当事人核实案件相关细节,对照法律规定梳理控方的各项指控。这个阶段,辩护人对于非法拘禁罪的指控没有提出异议,但对于寻衅滋事罪的指控持有不同意见,认为当事人该部分行为不满足寻衅滋事罪的犯罪构成。

案件被二审发回重审之后,当事人李某作出认罪认罚的选择,马德清律师调整辩护方向,不再就两项罪名是否成立提出抗辩,转而开展罪轻辩护。辩护的核心争议焦点集中在,李某和其余涉案人员是否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,同时结合自首、被害人谅解、认罪认罚等情节,争取下调主刑刑期,降低罚金的判处金额。

在发回重审阶段的辩护意见之中,辩护人重点提出几个层面的意见。,现有证据不足以认定李某等人构成恶势力犯罪集团。李某与其余同案被告人之间,不存在管理和被管理的上下级关系,整个群体没有形成严密稳定的组织体系;从主观层面来看,李某并不具备专门谋取非法利益的目的,被指控的多起犯罪事实,李某既没有进行授意,也没有直接参与实施相关行为。第二,公诉机关给出的量刑建议处于偏高区间,当事人具备自首情节,主动投案并且如实供述案件事实,另外已经取得被害人出具的谅解文书,同时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,多重从宽情节叠加,辩护人提出量刑可以参考五年至七年区间。第三,关于罚金的裁量,罚金判处应当综合考量当事人实际违法所得、行为造成损失规模、当事人自身缴纳罚金的实际能力,公诉机关建议的四十万元罚金,超出合理范围,希望法庭予以调低。

重审阶段一审法院充分考量控辩双方出示的证据以及辩护观点,终作出判决,认定李某犯寻衅滋事罪,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并处罚金三十万元;犯非法拘禁罪,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,两项罪名合并执行有期徒刑七年,并处罚金三十万元。对比初一审十一年有期徒刑的判决结果,经过辩护之后,当事人主刑刑期、罚金数额均得到下调。

复盘这起多人涉恶指控案件,能够看到这类案件办理的不少实务要点。多人共同犯罪案件卷宗体量巨大,各类人员行为相互交织,哪些行为归属于当事人,哪些事实和当事人无关,需要辩护律师逐页甄别核对。如果辩护工作没有细致落地,很容易出现将其他同案人员行为归责到己方当事人身上的情况。

办理这类案件,要分阶段把握辩护策略。本案在初一审阶段,律师针对寻衅滋事罪的罪名本身提出异议;案件发回重审,当事人选择认罪认罚,辩护重心转向罪轻,不再对抗罪名认定,把辩护火力集中在犯罪集团定性、刑期、罚金这几个关键部分。很多当事人会误认为认罪认罚就代表辩护没有空间,实际上即便当事人认罪认罚,辩护人依旧可以针对组织地位认定、量刑区间、罚金数额继续发表辩护意见,争取对当事人更为有利的处理结果。

恶势力犯罪集团的认定有着法定标准,需要同时考察组织特征、经济特征、行为特征、危害特征。组织上要有较为固定的纠集者,成员相对固定,形成管理从属关系;主观上以谋取非法经济利益为重要目标;客观上多次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。辩护工作就需要从这几个法定要件切入,对照案卷证据逐条拆解,论证案件事实不能够全部满足恶势力犯罪集团的构成条件,以此降低当事人在共同犯罪当中的评价地位。除此之外,自首、被害人谅解、认罪认罚这些法定、酌定从宽情节,应当完整收集材料,向法庭充分阐释,推动法庭在量刑时予以考量。

除了这起案件之外,马德清律师还处理过多种类型的刑事案件。刘某涉嫌违法发款罪一案中,律师从主体身份、主观故意、客观行为、实际损失认定角度开展无罪辩护,终当事人获得免于刑事处罚的裁判结果。武某涉嫌隐匿会计凭证、会计账簿罪,辩护团队抓住主观不明知、涉案材料不属于法定会计档案、没有拒不配合办案机关的行为,在审查起诉阶段推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。徐某盗窃案,结合退赔谅解、坦白认罪认罚等情节,同样拿到不起诉的处理结论。不同案件结果背后,都离不开阅卷、会见、梳理辩点、和办案机关持续沟通这些基础工作。

刑事案件当中,当事人面对侦查、起诉、审判各个环节,往往缺少专业法律认知,对于指控罪名、量刑标准、自身具备的从宽情节没有清晰判断。辩护律师介入之后,既要客观向当事人分析案件风险,也要细致挖掘案件之中每一处对当事人有利的事实与证据,根据程序变化,灵活调整辩护方向,实现合法范围内的权益保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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